法律知识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案件 > 正文

被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开公共交通工具发票

莫满军 2023-07-22 16:23 106次
被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开公共交通工具?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期间,作为被告人的当事人并没有被禁止开公共交通工具的明确规定。但是,当事人需要在取保期间严格遵守取保期间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办案机关所在地等规定。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告人经侦查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到案件所在地人民法院签订取保候审书,并接受监督管理。”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监督管理规定。取保期间,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办案机关所在地。”

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的限制条件不得超过六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开公共交通工具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需要确保不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和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