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是一种保证措施,不属于被扣押的财产。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不得使用保证金,但可以在取保期满后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拘役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如果有逃避诉讼或者执行判决的危险,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时,被告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不得离开案件管辖地,不得接触证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从事可能妨碍诉讼活动的事情。”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不得使用保证金。”
总结: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不得使用保证金,但可以在取保期满后要求退还。因此,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合法合规行使权利义务,遵守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