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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死刑罪名成立,法院是否会考虑和解协议?

莫满军 2023-07-10 19:28 43次
如果被告死刑罪名成立,法院是否会考虑和解协议?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死刑是我国最高刑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法院不会轻易考虑和解协议。但是,如果被告人认罪态度诚恳,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得到检察机关及法院同意,也有可能考虑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认罪,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认罪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从严执行刑法,不得减轻处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死刑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于未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罪悔罪,积极退赔赃款或者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经检察机关和法院同意的,可以考虑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