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期间被采取了扣押措施,如想要撤销这一措施,则需要进行相关申请。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扣押措施。如果被告人提出了申请,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有关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规定对强制措施适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变更、撤销措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撤销强制措施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有关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