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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含义是什么?

马长均 2023-07-12 05:44 90次
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含义是什么?

关于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意思就是对一年的有期徒刑暂缓一年执行,设置一年的缓刑考验期。缓刑期内,他是不用坐牢的,但是出行受到一定限制,并且定期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备案。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服从监督的,一年的有期徒刑就可以不执行了,违反规定的要执行为期一年的有期徒刑。

缓刑的法律后果

1.在缓刑期间,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且在缓刑期间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2.如果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也就是说仍存在收监服刑必要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如果在缓刑执行期间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监,开始执行原判决中的刑罚。

也就是说,缓刑就是暂时不用坐牢,甚至表现好的话可以免除坐牢的一种监管观察的措施。

二、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

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

对于缓刑我国法律对其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包括对其适用和执行,但就缓刑考验期的时间而言,我国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最短为一个月,最长为五年以下,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最长不能超过五年,这是整体的要求,针对不同的犯罪刑期,最长和最短也是不一样的,比如拘役、有期徒刑的考验期最短和最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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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罪并罚能否适用缓刑

数罪并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适用缓刑。

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为数罪,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质的数罪”。而数罪并罚,则是指一人犯有数罪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由此可见,数罪并罚下的定罪量刑过程所包含之问题,远比一罪的刑罚适用过程复杂得多,其基本特点有三:一是数罪特征。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如某行为人没有犯实质的数罪或独立之数罪,即失去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也当然不在并罚之列。二是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内,世界各国对此有不同立法规定,但我国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适用则以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所犯数罪作为适用并罚的最后时间界限,同时对于在不同刑事法律关系发展阶段内所实施或发现的数罪,采用不同的并罚方法。三是原则特征。即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范围和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由以上分析所知,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比犯有一罪的犯罪分子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而适用数罪并罚之方法,就能依法对犯有数罪的犯罪分子处以较重的刑罚,有利于惩治犯罪。因此,设置数罪并罚制度的意义主要有二,一是体现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二是体现了法之正义性与实现刑罚之目的性。正是基于此,刑法理论与实务上都强调,一般情况下对数罪并罚的犯罪分子不宜适用缓刑。1996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法发[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