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迫参与毒品交易不免责,但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于被迫参加犯罪活动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迫从事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结:被迫参与毒品交易是不免责的,但可以酌情减轻刑罚。如果被迫参与毒品交易,应当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