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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第一是业主的诉求终于有地方可倾诉;第二是对于小区的共有利益终于有了话语权;第三是业主对小区的所有公有事务有了发言权与决定权。然而,其弊端就是在需要决议时,业主可以参加的较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