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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可以在本人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莫满军 2023-07-10 14:51 82次
被害人可以在本人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请求判决赔偿损失的诉讼。在被害人不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由他人代为提起刑附民赔偿,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过,代表提起诉讼的人必须是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且需要被害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在刑事诉讼中进行;被害人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确定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条规定:“侵权致害后,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同时存在的,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提出民事赔偿请求,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确定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