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及全责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需检验鉴定则为五日内;肇事逃逸后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有全责,即完全由违章者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逃逸、证据毁灭、故意破坏现场、无视交通信号灯等情况都可认定为全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载明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为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如果存在肇事逃逸的,应当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全责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全责。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以下几种情形都可以认定是当事人一方需要负全责的: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一般为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如果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对于肇事逃逸的情况,应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全责,完全由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无论何种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与司法机关、保险机构等有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七条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鉴定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