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犯罪是指在无关税的情况下侵犯进出口管理法规,进行贸易活动的行为。如果在此过程中被恐吓或威胁,不会减轻或免除对走私犯罪的定罪。因为恐吓或威胁并不是被迫犯罪的情况,而是在主观上接受了非法所得或其他利益的情况下,为了获得更大利益而决定从事走私犯罪的行为。因此,被恐吓或威胁并不能成为免除刑事责任的理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普通货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被迫犯罪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免除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均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