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给退押金怎么投诉
不给退押金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仍未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方式解决问题的,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大致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押金在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三、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押金和定金有如下区别:
1.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能退换,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2.定金有限额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押金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